平民状元萧锦忠
文/刘振祥
萧锦忠(?-1854年)大魁天下,高中状元时,格外风光。北京湖南同乡会宴请戏班,唱了几天戏,旅居京城的湖南乡亲,则家家张灯结彩放鞭炮,以示庆贺。可是,按例钦受翰林院编修,翌年回乡省亲后,他却再也没有返京赴任,也不为朝廷所征用,在家乡过着普通人的生活,默默无闻,直至老死乡里。
萧锦忠“衣锦还乡”省亲时,家中连遭变故,两个弟弟相继去世,花了一大笔安葬费。从此,赡养父母、教养子侄都要他一人承担。加上父母的安葬、子侄婚配等连年婚丧喜事,搞得他焦头烂额。他家本来不宽裕,几经折腾后,更显生活拮据。好在他诗书词赋造诣很高,又有状元“金招牌”,人们以得到他的诗文墨迹为荣,所以生活倒不成问题。茶陵、酃县、攸县、安仁、永新等地的一些宗族、富户慕名而来,请他题署、题诗、作文、作对。文化大革命前,在这些地方仍可以看到他当年题写的匾额、楹联、诗文和为族谱撰写的序、记、赞之类。他为人随和,无论贵贱贫富,来者不拒,有求必应。如今茶陵还流传这样的说法:“萧状元的字是宝,就是笔太贱”。不过,多数求诗文、墨宝的,给他的润笔很丰厚,因此过得很自在安闲,他也乐于随遇而安。《闲居即兴》就是他的生活写照:
依山傍水房数间,行也安然,坐也安然。
布衣得暖胜丝锦,长也可穿,短也可穿。
稀粥淡饭饱三餐,早也可餐,晚也可餐。
无事闲游村市栈,棋也玩玩,牌也玩玩。
雨过于晴上小船,今也谈谈,古也谈谈。
夜归儿女笑灯前,饭在一边,菜在一边。
不是神仙,胜似神仙。
怡然自得的神态,宁静的平常心态,跃然纸上。诗中描摹的乡村生活、平民的生活情趣、近乎村谣俚歌的质朴风格,从中几乎找不到状元的影子了。
在他的不少诗作中,都可以看到淡泊名利、和光同尘的内心表白。《白云精舍》诗中就流露出这样的思想:“燕台梁馆寻常事,慵向山僧问古今”。燕台是燕昭王拜将台,又称黄金台,是武将享受最高殊荣的象征;梁馆是梁孝王礼聘贤士的地方,著名文学家司马相如、枚乘曾被梁孝王请到梁馆,受到最优厚的礼遇,所以“燕台”、“梁馆就成为后来文人受到宠荣的象征。但在萧状元的眼中,这不过是“寻常事”。自己有过大魁天下,受到皇帝青睐的礼遇,如今不也成了“村野草民”?自然用不着向山僧讨论古今荣辱沉浮的玄机了。
根据他的诗作流露出的随遇而安、淡泊名利的处世态度,后人一般认为他是无意仕途,乐意归隐林下的。但《萧姓族谱》则说他是为孝养父母才没有去当官。然而,从另外一些诗作流露的思想来看,却均非如此。如《春山柬友》:
百余年寺绿苔侵,赢得春光物外临。
风咽梵钟僧履杳,烟昏樵径佛龛深。
松花竹叶仍天地,流水高山自古今。
黄鸟一声丛树里,携柑同听孰知音?
这首诗是写给曾国藩的。萧锦忠回乡探亲居家7年,朝廷无人过问,倒是太平天国西王萧朝贵率部攻占茶城时,曾礼聘他出山。他虽然避而不见,但萧朝贵这样一个烧木炭出身的“草莽”英雄并没有因此为难他,而朝廷却一直遗忘了这位状元。清咸丰三年(1853年),曾国藩、左宗棠为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在湖南操办湘军,请萧锦忠出山襄办其事,欲借“状元”旗号,增加号召力。这次曾国藩来请,勾引出他积郁心中的怨愤亦在情理之中。他委婉地用破败百年古寺的萧条冷落暗喻他被朝廷遗忘、冷落的处境和心境;用俞伯牙、钟子期互为知音的典故,礼貌得体地谢绝友人的盛情,隐隐流露出某种伤感和怨愤。特别是尾联“黄鸟一声丛树里,携柑同听孰知音”中提到的“黄鸟”典故,尤其耐人寻味。
“黄鸟”典出《诗经》。《诗经》中有两首题为《黄鸟》的诗。一是《诗·秦风》中的《黄鸟》,此诗是国人哀悼“良人”童息、仲行、缄虎,流露对秦王不满的诗;二是《诗·小雅》中的《黄鸟》,这首诗是一首“怨妇诗”,描述一个远嫁异乡遭轻侮的女子的思归之情。两首诗都是“怨诗”。
其中怨情是萧锦忠谢绝友人曾国藩邀请的理由,也是他不到朝廷做官的原因。看来,他并非因“事亲至孝”而不愿当官,更不是因“淡泊名利”而自甘归隐林泉的,被朝廷“遗忘”才是真正的原因。事实也是如此,当时清廷腐败,内乱外患不已,加之卖官鬻爵成风,卖出许多空衔,一个职位,数十人“候补”。很可能是掌权者不想为这个穷酸状元无偿安排一个职位,而萧锦忠状元虽然才高八斗,也只好知难而退,老死乡里了。
(原载《茶陵人》2009年第2期,本刊有文字校改,责任编辑:骆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