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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震惊全省的攸县征兵舞弊案

2013-07-04 09:39:07 来源:《湘东文化》杂志网--株洲历史文化研究会主办--株洲市委宣传部主管 浏览:687
                                      文/罗 平


1942年,中国的全民抗战已是第六个年头,进入了战略相持阶段,也是最艰难的时期。国民党的正面战场节节失利,兵员损失惨重。为了支持旷日持久的战争,急需加大兵员征集力度。然而,由于国民党政治腐败,“前方吃紧,后方紧吃”的腐败现象层出不穷,一批官员利用兵员征集之机,敲诈勒索,鱼肉人民,中饱私囊。这一年,攸县出现了县、乡两级官员相互勾结,敲诈勒索人民的特大征兵舞弊案。这一案件震惊了全省乃至国民党中央上层。
1942年12月,负责兵员征集的攸县团管区司令部下达了下年度攸县征兵任务。为完成任务,县政府会同县国民兵团、国民党攸县党部联合召开年度征兵会议,与会者有各乡(镇)保长、县兵役协会委员、优待委员会委员、常备队长、预备队长及县政府有关官员。会上,团管区司令部派员到会讲解兵役法令,县长谭友谷宣布各乡镇应征任务,并要求各乡镇在此基础上增加一倍人员为预备役。会后,为督促任务完成,县政府派出14名人员分赴全县各乡镇督征。为首者是县国民兵团的3名团附:李济寰、李剑锋、文明初,县政府军事科长周后济。督导员握有应征对象缓征或免征之大权。
然而,刚下乡没几日,县政府军事科员兼夏泉乡督导员谭根源就遇到一件蹊跷事:夏泉乡长肖白生硬塞给他一个红包,打开一看,竟是14400元法币,并附上一张应征对象免征或缓征名单。谭梅源是一位良心未泯的热血青年,当即严词训斥了肖白生,随后向茶醴师管区司令部检举了肖白生的贿赂行为。谭梅源的这一举动,竞牵出了一桩骇人听闻的惊天大案。谭梅源的举报,引起了茶醴师管区司令部的重视。经初步查证,参与征兵的官员几乎都有受贿索贿的嫌疑。这可是件非同小可的大事件。于是,师管区司令部将案件上报至湖南省军管区司令部。面对抗战的严峻形势,在各界的关注与压力下,军管区司令部要求彻查此案,并组成专案组来攸县查办。查出来的结果令人瞠目结舌:全县21个乡镇,有11个乡发生受贿索贿,县政府派出的14名督导员,有9人参与受贿索贿。县国民兵团团附文明初勒购平价米8 758觔,合164 212.5公斤,转手倒卖后获巨额暴利。县国民兵团团附李剑锋在枫仙乡督查期间,对顶替壮丁行为不予追究,得贿赂万余元。县政府军事科长周后济勒索32 000元。县政府指导员陈虞韶在大沧、明月乡任督导员,审核壮丁时,在无证者名单上分别加以圆圈、墨点疑问等符号。壮丁不明其意,惶恐万状,遂各自行贿,希图缓征或免征。在保、甲长的引荐下,以伕马费名义行贿。于是,陈虞韶在短短的几天内在大沧、明月两乡受贿39 600元。县政府指导员易树滋在鸾山乡收取贿赂13 600元。县政府科员贺明月任龙翔乡督导员,伙同该乡乡长陈持生先后向3人索贿4500元。上行下效,县政府官员收取贿赂如此明目张胆,乡一级官员则变本加厉,肆无忌惮。他们挖空心思,巧立名目,榨取钱财。渌田乡长王甲荣于1942年农历八月四日,拘留村民单蔡民,认为其非独子而属应征对象,索款900元;中秋节晚,他率人持枪突然冲到村民袁万生家,将袁万生绑至乡公所,声言其弟是逃兵,勒索1000元;9月以购置1100顶军帽为名,强令全乡164甲,每甲交款100元。除去实际开支,王甲荣贪污10 900元;10月,以为本乡制警服15套为由,侵吞公款1970元。11月发国民身份证,以第八保免役壮丁陈腊仔迟到为由将其捆绑,责令交1000元。经再三哀求,最后出560元了事。在王甲荣的影响下,渌田乡保国民小学校长蔡时瑞行为更是令人发指。他充任乡公所督征员,1942年农历10月,先后两次率枪兵将聋哑人蔡伯华、蔡雪文抓至乡公所,要求两人分别交3000元和1000元,否则去当兵。两个残疾人本身贫困潦倒,哪有钱打点。于是,两人一直被蔡时瑞关押,最后在监所死亡。经查,除王甲荣外,夏泉乡长肖白生、云蒸乡长易茂松、马鞍乡长刘奉先、新江乡长刘镇亚、枫仙乡长刘希杜、龙翔乡长陈持生、鸾山乡长吴大中、明月乡长龙图献、大沧乡长陈茂林、大同乡长尹德强均有受贿索贿行为。
至此,案件似乎真相大白。于是,茶醴师管区司令部密令攸县政府,将涉案人员拘押至师管区司令部听候审判。然而,攸县县长谭友谷却迟迟按兵不动,致使泄密。县军事科长周后济、国民兵团附文明初、县兵役督导员罗培源、夏泉乡长肖白生、云蒸乡长易茂松、马鞍乡长刘奉先、新江乡长刘镇亚、枫仙乡长刘希杜等8人闻讯后畏罪潜逃,国民兵团附李剑锋被关押在茶醴师管区司令部,关押期间畏罪自杀。1943年6月,湖南省军管区司令部、湖南省保安司令部组成合议审判庭,对攸县征兵舞弊案进行宣判。判处渌田乡长王甲荣死刑,剥夺公权终身,追缴赃款12 870元;判处县政府指导员易树滋无期徒刑,剥夺公权终身,没收赃谷50担,判处县政府指导员陈虞韶无期徒刑,剥夺公权终身,追缴赃款39 600元;判处蔡时瑞有期徒刑10年,剥夺公权5年;判处龙翔乡乡长陈持生有期徒刑7年,剥夺公权5年;判处枫仙乡公所户籍员陈德芳有期徒刑5年,剥夺公权2年,追缴赃款500元;没收夏泉乡长肖白生贿赂款19 400元。这些罪犯受到刑事处罚,实在是罪有应得。但是,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攸县县长谭友谷,却仅仅是被免职。1943年11月,国民政府监察院长于右任签发通报,认定谭友谷有违抗命令,纵放犯案人员脱逃,且有串通舞弊之责任,决定追究其违反公务员惩戎法之责任。然而奇怪的是,刚在攸县被免职的谭友谷,不知打通了什么关节,不久居然又坐在了益阳县长的宝座上。一桩震惊全省的兵役舞弊案,竟以大量案犯潜逃、主要责任人不被追究的结果而收场。


                                                    (责任编辑:骆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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