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厚成
1981年农历11月初8日,网岭公社宏市大队的上码头,随着一阵鞭炮声响起,罗家康等6农户办起的小糖坊开业了。这是攸县推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涌现的又一新生事物,农民自发组织起来创办的第一个经济联合体。
宏市这地方,以前人们习惯叫宏翘陂,地处攸水中游河畔,攸河从这里直通县城汇入洣水,原来通船,这里是个停舶码头。码头上几十号人家,有设伙铺饭店的,有经商做小买卖的,有开豆腐、糖类小作坊的,经济比较活跃。可是,“文化大革命”一搞,那些个小饭店、小卖铺、小作坊,统统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了。人们除了出集体工、种大农田外,别的什么活都没有了,大家过着日出同耕、日落同归的生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改革步步推进,这里的农民不仅最先尝到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甜头,也想起了“码头”时的生活,更想到了党的富民政策。1980年5月,中共攸县县委出台《放宽政策,搞活农村经济若干问题的几项规定》,文件允许社队和农户开商店,可以办粉坊、酒坊一类的加工业,产品可以自由出售等。这让罗家康等等农民看到了政策的曙光。以罗家康为首的6农户几个晚上相聚在一起议论这件事。他们想:现在粮食产量提高了,吃饭有余,光是出售原粮收入增长不起来。当他们议到老祖宗、老码头的情景时,忽然心底亮起来了。经过反复酝酿,大家决定采取“自愿结合,投资投劳,互利互惠,利益均占”的原则,联合起来开办小糖坊,生产饴糖、寸金糖、麻饼、冰米糖等一类产品,进行粮食深度加工增值。
这里有小作坊生产的传统和技术功底,而且他们从一开始就很注重产品质量和销售方式。在产品质量上继承和发扬传统工艺,不假不劣;销售方式上一是走出去推介产品,二是在集市摆摊设点,三是当地和附近的农户可以用大米来兑换。所以,小糖坊投产以后,很快就打开了产品销路,县内销往新市、大同桥、城关、皇图岭、酒埠江等地,县外销往醴陵、江西萍乡。小糖坊办起以后,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其典型经验被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科技通讯》刊物推介;当时的公社党委和大队党支部也大力推广这一典型。
这个小糖坊开办起来后,有六大好处:
一是安排了剩余劳力。这6户农民家里有13个男女劳力,人平只有9分田,农事不足。自有了这个门路后,男劳力主要从事糖坊加工,女劳力搞家庭副业。农事大忙时,男劳力帮助种田;糖坊活紧张时,女劳力也来搞加工,劳动力不愁没事做。
二是就地转化了粮食。小糖坊每年生产10个多月时间,一年能转化粮食6万多斤。除解决他们自身的多余粮食外,(下转第50页)(上接第47页)还可以为其他农户转化几万斤余粮。
三是原料加工增了值。按当时的价格,每百斤稻谷加工成各种糖类产品后,比议价出售原料增值15~16元,每斤芝麻用来加工寸金糖、糖饼以后也能增值0.3~0.4元钱。以一年加工6万斤稻谷计算,可增值2万多元。
四是增加了个人收入。这个小糖坊一年可出产品2.4万斤,那时创造的年产值就达1.7万元,可获纯利6000元,人平800多元。每人约投入200多个工日,每个工值可增加4元。
五是促进了家庭养猪。每人每天可从小糖坊分回糖糟18~20斤,每斤只花0.03元钱。糖糟是很好的猪饲料,每户经常有3~5头存栏猪,户均每年可出栏生猪8头以上。
六是大大方便了群众。小糖坊的产品深得群众所喜爱。除90%的产品通过批发销售外,当地农户可用1.8斤大米去到小糖坊兑换1斤糖品。小孩吃零食,来客要招待,随时去随时供应,很便利。同时,小糖坊每年还要为一些副食品经营单位加工2.5万斤的饴糖。
当时在攸县农村出现的这种小小联合体,为当时农村如何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发展专业户和联合体、加工增值农产品等方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是攸县农村经济改革历史上值得记忆的一段历史。
(责任编辑:黄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