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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塘铺赶场,冒得乱人”的趣话

2012-07-20 16:28:37 来源:《湘东文化》杂志网--株洲历史文化研究会主办--株洲市委宣传部主管 浏览:424

                                /罗泽贤


集市是农村定期买卖货物的场所,有的地区叫它做“墟”,有的地区称之为“场”,旧中国的农村,许许多多的地方都辟有这种“墟场”。每当逢“场”之日,附近的农民便会前去出卖自己的农副产品或购买所需要的货物,叫做“赶场”。“赶”有加快行动、不误时间的意思,农民以耕作为业,时间金贵,只能在百忙的农事中抽出工夫到集市买点东西,因此“赶场”这种说法可谓准确而形象。

我的老家攸县笙塘铺也有一个小型墟场,始建于清代,2002年新版《攸县志》,在“笙塘铺集市”辞条下作了这样的注释:“坐北江乡华都,今网岭笙塘村。赶集的人为周边的农户,最多时不过四、五十人。故有‘笙塘铺赶场,冒得乱人’的说法。”这则简短的注释,特别强调了笙塘铺集市规模之小,语气里颇含嘲讽的意味。县志所记的这句话,在我们笙塘铺本地也早已是尽人皆晓的了,但比县志上多了层关于其源出的迷信色彩。据传,在建集市修造摊位时,招待泥水匠的饭菜比较寒酸,师傅有些不快,偏偏收工时又不见了砖刀。泥水匠丢失了砖刀犹如木匠丢失了斧头,拿什么工具去干活?于是翻石掀土,到处寻找,可工地上无影无踪,真是火上添油,引得师傅大发脾气,怒呵道:“砖刀哪去了?笙塘铺场上,冒得乱人!”言下之意,不是笙塘铺人拿走,还会有谁!笙塘铺人听了也不太高兴,觉得这师傅太不厚道。按规矩,手艺人切忌讲些犯讳的话。场上冒得乱人,这个墟场怎么会繁荣兴旺?后来正式开市,赶场的人不多,大家便责怪起这位泥水匠师傅来,认为正是他的籤语定下了不吉利的兆头,所以招来这样的后果。接着,人们又以讹传讹,将师傅说的“笙塘铺场上”变成了“笙塘铺赶场”,连县志也记了下来。笙塘铺是个小地方,原本不为人知,自此倒反闻名全县了。我中学时在攸城读书,人家问我家在哪里,我说笙塘铺。问话人立即回应道:“噢!就是那赶场冒得乱人的笙塘铺啰”!完全是一种轻蔑的腔调。在这位问话人的脑子里,大概笙塘铺已成为尚未开化、落后的代名词。据我所知,和我一样,许多笙塘铺人也因“笙塘铺赶场,冒得乱人”这句话而遭受过类似的揶揄。其实,把赶场的人不多归咎于泥水匠的籤语,肯定是荒谬不经的;将集市规模的小和偏远看作落后的象征,则是对集市这一贸易形式的出现及其运行特点缺乏正确理解的缘故。

集市是伴随小农经济体制而产生的。中国原本是农业国,个体的农民靠自己种植粮食吃饭,种植棉花制衣,饲养禽畜提供肉食品,即使没有外界其它物资的帮助,生活也基本可以解决,这就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当然其水平是比较低的,但社会在不断向前发展。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产品有了剩余,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也相应提高。有人把剩余产品拿到外界去换取自己没能生产的物资,以改善生活,于是就出现了古籍所说“日中为市”、“以物易物”的交换行为,这样就有了原始的集市。集市一经出现就显现了无限的生命力,其发展之快数量之多,像植物的种子被风刮到各处一样,很快就在货物需要进行交换的地方自然形成起来,星罗棋布般散落在农村。且交换的方式也一天天进步,后来就使用了货币作为交换的媒介,并且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集市自诞生以来,始终在不停地运行着,直到解放前夕,包括像笙塘这样小小的集市在内,仍然对当地农民的经济生活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

再者,关于某个具体集市地址的选择、规模大小的确立,自然不能根据人们的主观愿望,而要由客观条件来决定。这些条件包括交通、人口、货源、商业基础等等。笙塘铺地处攸县北乡,早年陆路交通不便,明清时,官方为解决传递公文的困难特设了铺递(即驿站),十里一铺,从县治到笙塘历经八铺,再过两铺就到达与醴陵相交的县界了,所以有一条古驿道通过此地,相对来讲,交通还算方便。由于是铺递所在地,故又有一条半边街,几家商店在街道的右边一字儿排开,计有中药店两家、豆腐作坊一处、理发店一家,另有两家农户兼营客栈,接待少量路经此地的商旅。笙塘属丘陵地区,高山不多,耕地不少,农人秉性勤劳,经济发展中上。根据上述情况,完全可以开辟一个集市。但那时笙塘铺所处的攸县北乡,经过多年的发展,集市之多几乎达到了饱和的程度。县志说,到民国三十一年,全县共有新老集市38处,以人口计,平均8000人拥有一个集市。我又按全县土地总面积2664.07平方公里计,则平均70平方公里就有一个集市。实际的集市地址当然不是按这样的平均数分布的,多山的东西部地区,人烟较稀,集市分布也相对较稀,但土地相对平坦、人口密度较稠的北乡集市的密度就较大。如以笙塘铺为中心点,以15华里为半径划一个圆圈,则圈内的集市记载在县志上的就有四、五处之多。其中网岭墟场,赶场的人一般在几千到近一万,尤其是皇图岭墟场,它始建于道光元年(1821),历史悠久,规模宏大,为湖南五大墟场之一。每月的一、五、九为该集市逢墟之日,一个月共9个逢墟的日子。淡季时赶场的人也有一万,旺季则达到三、四万人。除本县农民、商贩外,还有江西、湖北、河南、广东及本县邻近各县的客商。正是这样的集市地理环境,制约了笙塘铺这一集市的发展规模,它只能是一个小型集市。如果有大宗货物需要进行交换,人们自然到皇图岭、网岭等集市去了,因为那里买卖双方都有较大的选择余地。

笙塘铺墟场就设在笙塘铺街边的泥土坪里,它实在是小,小到什么程度呢?整个墟场大约只有50-60平方米的样子。逢场之日,摆摊子的商贩只有一两个贩卖杂货(百货)的、一个卖盐油食品的、一个肉案,此外就是附近农民携来自己生产的菜蔬,三、五个农民用篾篓子装着前一天从小溪小圳里抓来的泥鳅、黄鳝等鱼虾,他们连个摊位也没有,就蹲在地上,把货物放在跟前,等待顾客来买,买卖双方大都互相认识,“冒得乱人”,真是说得最中肯不过了。令人费解的是,既然小到这种程度,为什么没遭到淘汰?就我所知,小也有小的优势,前已提到,一般的个体农户只有进行少量物资交换的需求,大宗货物的买卖是专业商人的事。小而近的墟场,倒是方便了周边的农户,他们少量的农副产品,用不着花时间专程跋涉到十几二十里外的市集去出卖,买货的人也不必到远处的集市就可以买到适合自己的新鲜农副产品。尤其是民国十九年(1930)攸醴公路通车后,外地的工业产品通过公路运抵攸县,聪明的杂货小贩,迅速将这些商品带到集市出卖,记得我小时第一次穿的那双球鞋就是父亲给我在笙塘铺杂货摊子上买的,那式样的美观,穿着的舒适,让我高兴了好多天。现代化交通运输的发展,给古老闭塞的农村送来了文明的信息,也给我们笙塘铺这类小集市注入了新的生命。笙塘铺集市虽小,但笙塘铺人喜欢它,所以能运行到解放前夕。我想,县志的编者如果知道这些情况,对那句揶揄气味十足的俚语多半会作些解释的。

20世纪50年代公社化时期,没有了个体的农户,个人没有剩余的农产品,农村的集市也基本停业了。实行联产责任制后,农村集市又得到了恢复,其前景怎样,那必然要由国家的有关农业政策来左右了。

“笙塘铺赶场,冒得乱人”,初听起来,确实有点令人发笑,但仔细剖析它的内涵,让我们知道,原来墟场是旧中国个体农业经济制度的一种产物,是历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集市的或大或小,并不改变它对农村经济生活起调节作用的性质。

(责任编辑:钟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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