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茶陵曾经是湖南铁矿石的主要产地,茶陵的铁矿开采有着悠久的历史。那么,它究竟始于何时?1994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湖南省志》第9卷“工业矿产志”中,认为湖南的铁矿开采,始于春秋战国时期,但对茶陵铁矿开采的历史却没有具体和明确的记述,仅提到:“清代末年,产铁县已有27个,主要为茶陵、新化、安化等县”(《湖南省志》1994年,第9卷第188页)。另外,1962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湖南省志》第2卷“地理志”中,也没有关于茶陵铁矿开采历史起源的记载,但提出:“据已有资料记载:本省铁矿于明末开始开采,距今已有300余年历史”(《湖南省志》1962年,第2卷第670页)。上述两书中,对湖南铁矿开采的历史,有着不同的表述。对此,不由引起了我对30年前一件往事的回忆。
20世纪80年代,我在湘东铁矿矿务局工作期间,参与了《湘东铁矿志》的编纂工作。当时,因为省志的权威性,我们对茶陵铁矿开采历史起源的说法,只能沿用1962年版的《湖南省志》第2卷的说法。既然湖南省的铁矿开采始于明末,那么,茶陵的铁矿开采,也只能“始于明末”了(1986年11月湘东铁矿编印的《湘东铁矿志》第2页)。当时,我们对这一结论并无把握,但考虑到种种原因,也就没有作进一步的考证。后来,我虽调离了湘东铁矿,但当年编写《湘东铁矿志》关于茶陵铁矿开采历史起源的说法,一直放心不下,一种历史责任感虽时过境迁,但仍时常萦绕在心头。去年,我在查找资料时,偶然翻阅1962年出版的《湖南省志》第2卷,又看到了该书中关于湖南铁矿“开始于明末开采”的说法,不禁重新引起了我的思考:“据已有资料记载”,究竟是根据哪些资料?所谓“明末”,具体又是什么时期?
实际上,茶陵铁矿开采“始于明末”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理由之一是,根据1994年出版的《湖南省志》第9卷“工业矿产志”的记载,湖南的铁矿开采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实际上,这就已经纠正了1962年《湖南省志》第2卷中关于始于明末开采的说法。既然湖南铁矿开采的历史上溯到春秋战国时期,那么,认定茶陵铁矿开发“始于明末”的结论的前提条件也就不存在了。
理由之二是,现已查阅到的历史资料表明,茶陵铁矿的官营开采,最迟也应该始于明初,而非明末,因为明初在茶陵设立铁冶所有史可查,而民间冶铁则可追溯到更早。
根据明嘉靖四年纂修的《茶陵州志》记载,茶陵的物产有:“货之属:铁,葛布,苧布,棉布。”即是说,当时茶陵的货物产类中,铁居首位。嘉靖四年,即公元1525年,应是明朝中期。也就是说,在明朝中期,茶陵就有铁矿开采。
又根据人民出版社1994年出版的范文澜、蔡美彪等著的《中国通史》记载:“明初的冶铁工业,规模较大。1373年全国设置13个铁冶所,……以后又增设河南、四川及湖广茶陵铁冶所”(《中国通史》,1994年,第8册,第128页)。1373年即明洪武六年,应是明朝初年。那么,这个“以后”,又是什么时期呢?
根据《明史》记载:“铁冶所,洪武六年置。江西进贤、新喻、分宜,湖广兴国、黄梅,山东莱芜,广东阳山,陕西巩昌,山西吉州二,太原、泽、潞各一,凡十三所,岁输铁七百四十六万余斤。河南、四川有铁冶。十二年益以茶陵”(《明史·七志》,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973页)。明洪武十二年,即公元1379年,应是明初。
这一时间,从《明史》卷八十一的记载,进一步得到了证实。《明史》卷八十一的“校勘记”说明:“十二年益以茶陵。十二,原作‘十四’,据《太祖实録》卷一二三洪武十二年三月辛巳条‘置长沙府茶陵铁冶所’改”(《明史·七志》,第1985页)。
上述历史资料说明,早在明初洪武十二年即公元1379年,就设置了茶陵铁冶所,茶陵的铁矿就已开始开采,距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了。
茶陵铁矿开采的历史,上溯到明朝以前,尚未查找到相关的资料。但从湖南铁矿开发的历史来看,考古发现,远在公元前5~6世纪,楚人就已开始采冶和应用生铁了(黄展岳:《关于中国开始冶铁和使用铁器的问题》,见《文物》1976年第8期;范文澜,蔡美彪:《中国通史》第1册第202页)。两汉时期,开始设置铁官,铁矿开采得到重视。隋唐时期,开采范围扩大,湖南境内多处发现有铁(《新唐书·地理志》)。宋元时期,矿业发达,准许民间自由采掘。明、清以来,铁矿开发更加兴盛。历史表明,湖南的铁矿业在不断发展。明朝初年,茶陵是湖南最早设置铁冶所的地方(《明史》)。这表明,在这之前,茶陵的铁矿已经开采,且有一定的规模了。同时,就湖南境内的铁矿石相比较而言,茶陵的赤铁矿储量丰富,含铁量较高,更具开采价值。应该说,茶陵在湖南铁矿开采的历史上,作过较大的贡献,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茶陵的铁矿开采历史,有可能上溯到明朝以前更早的时期,还有待我们对历史资料的继续查考和努力发掘。
编纂地方志,记载历史,是一件极为严肃的事情。我们当年编写《湘东铁矿志》时,在历史起源问题上,之所以轻率地下结论,除了条件限制,收集资料困难等原因外,囿于已有书本,不敢突破权威的结论,也是重要的原因。对于1962年版的《湖南省志》第2卷“地理志”中关于湖南铁矿开采历史的说法,不知道是根据什么资料下的结论。近半个世纪过去了,这个结论必须更正过来,以免以讹传讹。另外,翻阅1994年出版的《湖南省志》第9卷“工业矿产志”,深感作为一部新纂修的较为全面和具有专业性、权威性的地方志,对在省内占有重要地位的茶陵铁矿开发的历史几乎没有记载和考证,未免有些遗憾。
写下这篇文章,总算偿还了我的一桩夙愿。今天是历史的继续,历史是人民创造的。茶陵的铁矿开采,曾经有过辉煌的历史。追源溯流,也是对这种辉煌历史的肯定和赞颂。
(责任编辑:骆晓会)